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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本报讯 (记者 常鲁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近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启动了暂退旅行社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

据了解,此次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范围为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据估算,我市本次暂退保证金金额将达713万元。

为加强疫情防控,提高办理效率,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采取网上办公的方式,对旅行社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退款条件的旅行社支取保证金的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至28日。

此外,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加强监管,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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