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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农民工讨薪维权获称赞

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4月9日,郓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面上书“大显正义 铭铸功德”的锦旗,农民工王某香和王某鑫专程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他们讨薪维权,解决了难题。

2020年春节前,王某香和王某鑫到郓城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为他们讨薪维权。原来,王某香和王某鑫自2019年3月15日至5月30日在某公司打工,该公司未与其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并拒不支付该段时间工资,二人多次与公司沟通未果。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农民工索要工资“绿色援助通道”,快速受理王某香二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现场指派山东正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茂隆为其代理。因举证充分、观点明确、诉求合法,郓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判决某有限公司支付王某香二人基本工资及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两万余元。王某香和王某鑫拿着判决书,禁不住热泪盈框。

郓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作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之一,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劳资纠纷调解等法律援助服务,帮助打工者依法讨薪维权,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7件,受援人数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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