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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解民怨

1996年11月,22岁的李霞穿上制服,成为成武县人民法院中的一员。她入院的第一天起,就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

与时俱进 自学不辍

初入法院的李霞分配到县法院的研究室,在这里,李霞撰写了大量的文章,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好人好事。她还向各级报刊投稿,有大批宣传法院经验和法官事迹的文稿得以刊发。

2004年,她参加了全省法医知识培训,并顺利通过了全省法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法医师资格证书。这段经历,为她日后主持交通事故的判案评估帮助很大。李霞说:“拿来司法鉴定报告,一眼就能看出问题的症结,夸大还是公正,心里当时就有数。”

小事激化终化小

“千里休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故事家喻户晓,然而世间终不缺斤斤计较、小事激化而引发的悲剧。

2012年初,因一棵树引发的纠纷案件交到李霞的手中。纠纷起因的树为张某所栽,但所植地却是他人的宅基属地。为此树,双方各执一词,最后张某动手将对方两人打伤住院。

开庭时,双方情绪激动,各说各的理,谁也不服气谁。庭后,原告方家人扬言要找被告算账。李霞认为,如此下去,原被告双方还会发生第二次、第三次打架,后果势必进一步恶化。解决问题,必须从双方的心里面解开疙瘩。李霞多次找当事人面谈,反复做思想工作,逐渐化解双方的怨气。为巩固调解成果,李霞又找到当地村委会帮助协调。双方当事人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找到原告,将原告损伤所花医疗费用等一次性赔偿给原告,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以情感人 以理服人

多年来,李霞练就了扎实过硬的审案本领,坚持以调解方式结案为主,不断更新调解思路,创新调解方式,将调解工作纳入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她针对个案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今年4月的一天,一位匆匆赶路的学生骑车撞倒李某,没有停车而离去。随后,倒地的李某被骑电动三轮车的王某撞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因逃逸承担全部责任,王某不服,并拒绝赔偿。

李某只好起诉王某,王某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全责,因而“非常不配合”地拒收了法院邮寄的诉状、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所有材料。

为尽快解决纠纷,李霞决定进村登门拜访。刚见面,王某就直喊冤枉,她说交警队认定自己承担全责不公平,坚持一分钱不赔。耐心劝解是李霞多年来练就的一桩功夫,她和颜悦色地对王某一一分析,讲明逃逸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惩罚,交警部门基于逃逸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一点也不冤枉。两个多小时有条有理的劝说,让王某逐渐平息了情绪,说可以考虑赔偿问题。两天后,李霞再次来到王某家中,王某对赔偿数额提出适当减免的请求。后经李霞对原告的工作,王某最终赔偿43000元,李某撤诉,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莫道鸡毛蒜皮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庭审中,李霞常常沙哑着嗓子。平时每天五六起交通案件的审判和一百多次的电话交谈,让她感到了工作的充实和肩上的责任。

记 者 雪晴 通讯员 慧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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