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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表扬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本报讯(记者 付凤臣)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表扬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菏政字〔2020〕12号),通报表扬了5个“菏泽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县区”、10个“菏泽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10个“先进返乡创业服务站”;授予“菏泽市就业创业先进工作者”40人,“菏泽市市长创业奖”12人,“菏泽市返乡创业‘归雁之星’”10人,“菏泽市大学生创业之星”10人。

《决定》指出,2019年以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密切协作下,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希望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就业创业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实施“归雁兴菏”行动,努力营造就业创业浓厚氛围,为“突破菏泽、后来居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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