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遇志愿者就是为文明“背书”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志愿服务是无私奉献、表达友爱的具体行动,志愿者可以从一次次志愿服务中感受善的力量,传递爱的温暖,获得价值体现、精神富足。志愿服务并不是一种单纯的给予,而是在帮助别人、服务社会中自己也可以获得内在的愉悦感、幸福感。从某种程度上讲,志愿精神是一种对生命价值、社会责任的积极态度和奋斗精神。特别是在我市创城期间,正是无数的志愿者遍布街巷,用“红马甲”温暖着每个角落,体现了一种高度的责任担当和奉献奋斗精神。
可以说,志愿服务正在从参与变成人们的一种行为习惯、一种生活方式。我们应充分挖掘和宣传志愿者先进事迹,加强志愿服务推广交流,把志愿服务融入文明城市、文明家庭等创建过程中,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生活新风尚。
然而,问题还有另一面。无私奉献、表达友爱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对志愿者的无悔付出视而不见,对志愿服务保障工作不闻不问。志愿者既是奉献的“使者”、友爱的“化身”,也当成为互助的受益者、进步的获得者。直言之,礼遇志愿者,必不可少。开展志愿服务的特点之一就是无偿性,很多人主动选择成为一名志愿者,本身就没有要求有所回报,只是这种不求回报不能等同于无限付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有服务本身,还涉及交通、就餐、人身安全等诸多内容,若这些内容没有得到及时保障,让志愿者既“出力”又“出钱”,势必会打击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在实践中,许多地方对“礼遇志愿者”作出了探索。安徽马鞍山、黄山等地方创新了“志愿服务积分商城”、“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待遇”、“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等激励机制,许以志愿者好人好报;湖北省创新了“对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优秀志愿者,可以优先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等硬核激励机制,许以志愿者“光明前景”。这些看得见、够得着的礼遇,必将激励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
礼遇志愿者就是为文明“背书”。相信只要把各项保障举措、激励机制落细落实,志愿者会日益成为“香饽饽”,社会文明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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