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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帮助解“薪愁”

近日,在成武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调解下,32名农民工依法讨回工资共计130000元,解决了积压心中已久的“薪愁”。

以孟某某为代表的21名农民工、以王某为代表的11名农民工分别在2019年4月、2018年底与宋某某签订劳务合同并开始施工,工程于2019年9月完工。施工期间,宋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进度向孟某某、王某等人支付劳务报酬。工程完工后,孟某某及王某等人多次联系宋某某要求其支付所欠的劳务报酬,均被宋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

无奈之下,32名农民工按照各自劳务合同情况进行商议,最终决定分别以孟某某、王某为代表,针对宋某某拒绝支付劳务报酬的行为向成武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从如何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防止矛盾升级、减轻信访部门及审判机关压力入手,通过打电话询问情况、面对面谈心等方式,认真依法找准化解路径,经过十余次与双方当事人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终于,在案件承办检察官的主持和调解下,孟某某代表21名农民工和宋某某协商一致,签订和解协议,宋某某一次性向孟某某等21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80000元。此外,在案件承办检察官的主持和调解下,王某代表11名农民工和宋某某协商一致,签订和解协议,宋某某一次性向王某等11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50000元。

成武县检察院负责同志表示,两起讨薪案件在检察环节成功化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32名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节约了审判资源,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后,他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用心、用情、用力让群众感受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温度和情怀。

通讯员 李瑞娟 刘 星 记者 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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