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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消防救援慈善救助基金”

本报讯 (记者 孔 博)11月13日,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慈善总会举行设立“消防救援慈善救助基金”仪式。

仪式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汇报片,市慈善总会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签订《菏泽市消防救援慈善救助基金协议书》,并为爱心企业代表颁发捐赠证书。

据了解,根据《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该消防救援慈善救助基金由市慈善总会实施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慈善总会共同制定《菏泽市消防救援慈善救助金管理使用规定(试行)》,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时间和救助程序。基金救助对象包括菏泽市消防救援支队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和因公伤残消防指战员,因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变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消防指战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及在灭火和应急救援中见义勇为的地方人员。

“消防救援慈善救助基金”的设立,将有效提升全市消防指战员的士气,激励消防救援人员和社会群众参与灭火救援积极性,推动全社会给予消防救援人员更多的关心关爱,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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