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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万名优抚对象喜领抚恤补助
本报讯 (记者 周天宇)11月18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截至目前,我市各类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共有8.1万余人,他们已喜领5亿余元的抚恤补助金。
据了解,我市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则根据残疾性质分为因战、因公和因病三个方面,其残疾抚恤金标准发放共分为十个等级,最高每人每年可领到9万余元的伤残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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