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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制度改革不宜“一刀切”

年关将至,房企进入年度业绩“冲刺模式”,各种优惠力度拨动着购房者的心弦,如何使用公积金购房成了绕不开的话题。其实,这些年来,有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讨论不绝于耳,核心是存与废的争议。很显然,取消公积金可能群众并非受益者。与其“一刀切”取消,当务之急是加快制度改革的步伐,灵活取用、兼顾公平,让更多群众从这项福利制度中受益。

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不断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改善我国住房建设资金短缺和供给严重不足的局面。经过多年发展,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开,规模不断扩大,对推进住房市场化和住房保障工作发挥了显著作用。不过,随着这些年各地房价的快速上涨,原本发挥了“雪中送炭”作用的公积金,正变得越来越像是“锦上添花”。一方面,现实生活中,仍有企业单位并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限制了这项福利制度的广泛覆盖。另一方面,相比于一二线城市动辄几百万元的总房价,不少单位每月几百元的公积金显得杯水车薪。

更遭人诟病的是,有的地方提取公积金手续十分繁杂。各种复印件一厚摞不说,公积金管理中心跑了一趟又一趟。还有的楼盘为了快速回笼资金,明目张胆地“拒收”公积金贷款,这更使得一些急于购房的人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公积金贷款。

有一种观点更是尖锐地指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劫贫济富”,其理由是“穷人”买不起房也就压根用不上,“富人”有钱买房还要使用“池子”里的公积金享受低利率。长此以往,呼吁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声音逐渐占了上风。细品呼吁取消的声音会发现,这种声音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企业界。尤其是一些“企业家”热衷于在各种场合不遗余力呼吁取消公积金,从而为企业减负。更有甚者提出建立“新型制度”作为取消公积金后的补充,却始终未给“新型制度”的设计谋划出清晰的方向,也就成了看得见摸不着的镜花水月。 取消公积金不见得就能使企业“起死回生”,但却是真真切切以牺牲群众福利为代价。一项惠及全民的制度,从出台到推广开,是一个极为审慎、复杂的过程。一旦推倒,再想重建难上加难。

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箭在弦上。改革的方向绝不是“一刀切”式盲目取消,而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谋划释放制度红利的大文章。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探索建立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可以看到,近年来从上到下加快了改革的节奏。这些改革力求呼应新时代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期待,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公积金的提取方式需更为灵活,租房、装修、旧房翻新等与住房密切相关的用途,使用公积金应进一步减少手续,做到应办尽办。对于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等应急需求,甚至是医疗、养老,也可考虑特殊性,适当放宽使用范围,力争让沉淀的公积金物尽其用。鼓励各地创新形式扩大缴存,将公积金盘子做大,夯实支持住房保障的基础。对低收入群体可实行反向补贴政策,即高工资人群多缴政府少缴,低工资人群少缴政府多缴,体现公平。

任何制度设计,只有真正以人民群众作为出发点,回归初心了,才能得到更广泛的支持,具备更持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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