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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本报讯 (记者 孙 涛)为增强我市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菏泽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实施办法》。自12月21日起,菏泽城区户籍(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信息采集在册的退役军人和“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办理“拥军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城际公交、定制公交等)。

据了解,凡符合办理“拥军卡”的退役军人和“三属”,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办卡网点办理,不得代办,办卡费用13元。办卡时,发售人员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人员信息和办卡人提供的二代身份证审核办理。已办理其他优待乘车卡(如老年卡、老年优惠卡、爱心卡等)的,办理“拥军卡”时原已办理的优待卡注销收回,卡内有余额的退还。“拥军卡”采用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买卖。

办理“拥军卡”的地点分别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交服务窗口;牡丹区便民服务中心公交服务窗口;公交集团IC卡服务中心;牡丹区南城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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