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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判日本需对 “慰安妇”做出赔偿

据新华社首尔1月8日电 (记者 陆睿 耿学鹏)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8日就12名“慰安妇”向日本政府索赔一案做出判决,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支付1亿韩元(约合59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这是韩国法院首次就韩国“慰安妇”向日本政府提出赔偿诉讼做出判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判决书中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强征“慰安妇”,设置“慰安所”,对原告长时间实施暴力,致使原告在二战结束后还长期背负精神痛苦,日方对此“非人道的不法行为”应具有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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