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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法院:巧解旧账化难题

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 近日,有一位老人拿着一张发黄的借据来到曹县法院立案庭,称二十年前,其邻居焦某向其借款1万元用于养鸡,并约定利息。后来因原住地拆迁,找不到焦某了。现要起诉焦某,要求焦某返还借款1万元并支付利息。

立案庭法官接手案件后,几经周折,联系到了焦某。焦某很惊讶,说不认得原告的名字,其早先养鸡,但已经不再继续经营,向邻居借的钱靠后来的拆迁款进行了偿还,但有一个邻居,因为后来没有找到,还没有还。

法官组织双方在法院见了面,一番长谈,均对借钱一事表示一致认可。但原告想让被告按照当初约定利率支付二十年的利息,让被告一下子感到了为难,他说,“我本也没想欠这么长时间不还,找也找了,后来也是实在没找着,没还上。”

经过普法说理、认真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即支付原告本金及利息25000元,长达二十年的借款一日还清,双方纠纷就此化解在诉前调解阶段,既解决了问题,也维系了感情。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曹县法院进一步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强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大诉前阶段调解力度,快速化解劳务合同、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各类案件3800余件,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减少人民群众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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