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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朋思慕碑

王宗朋思慕碑位于鄄城县箕山镇王榔头庄村东十字路口,碑楼石质,高350厘米,碑首、碑座、碑身两侧皆饰以浮雕花纹,碑身正面一行大字为“皇清处士王先生讳宗朋字兰居众州县思慕碑”。两侧有对联,上联是“杀身成仁非志士孰能若是”,下联是“舍生取义大丈夫不过如斯”,横批“流芳百世”。碑上款部位为碑文,下款部位为三州、五县、四十二里名称,无立碑者姓名。末行为“宣统元年岁次己酉阳月上浣之吉”。

王宗朋(1847-1906),字兰居,清末山东濮州王榔头庄(今鄄城县箕山镇)人。自幼爱好武术,性格豪爽,刚强正直,扶弱济贫,壮举豪强,抗官府,成为鲁西苏北一带农民抗捐领袖。光绪二十年(1894年),王宗朋以练武强身、扶弱保家为宗旨,创建了“红沙会”,并以此为基础,带领农民抗住了官府的民堰捐。袁世凯出任山东巡抚后,严令各州县禁止帮会活动,镇压抗捐活动。为了共同抗捐,王宗朋、任清合分头串联嘉祥、巨野、郓城等11州县的“红沙会”“大刀会”“长枪会”,成立了“督总会”。王宗朋、任清合分别被推举为督老总和副督老总。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周五典再次以复堤为名敲诈民众,濮州民怨沸腾,各庄长暗地酝酿罢免周五典,拥戴王宗朋为南拔亭里长兼堰长。周五典闻讯杀心顿起,与濮州知州王赓廷密谋,连夜去曹州诬告王宗朋“造反”。三月十日,王赓廷、周五典以请王宗朋到王堌堆商量复堤为名,将王宗朋骗到鄄城北门外杀害。

宣统元年(1909年),王宗朋遇害三周年时,濮州、济宁、嘉祥、寿张等州县督总会员齐集王榔头庄祭奠,立下了这栋石碑。为避免官府加害,撰文者、立碑者具都没有留下姓名。1979年,该碑被确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碑楼一侧,有鄄城县人民政府树立的保护标志。 菏泽档案馆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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