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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本报讯 (记者 时苏建)9月24日,市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并建议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预报预警服务及应急响应工作。

据市气象台预报,自24日夜间开始到25日夜间,我市将有一次明显降雨天气过程,东明县、巨野县、鄄城县、牡丹区、郓城县累积平均降水量或达90~120毫米局部150毫米以上,曹县、成武县、单县、定陶区累积平均降水量50~7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并伴有雷电,1小时最大降水量30~50毫米。市气象台于当日16时37分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市气象局按照《菏泽市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并建议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菏泽市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预报预警服务及应急响应工作。各县区气象局也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

此外,省气象局也于9月24日16时30分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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