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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十九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9批  2021年9月23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X2SD202109130083 成武县玉米淀粉厂属诸城商贸公司分厂,位于成武县东城内李坑自然村前20米。生产时燃烧大量硫磺,排放出刺激性气味;机器的噪音超过50分贝,夏天不能开窗睡觉;一到阴雨天,就向路上排放废水。成武县大气 9月14日,成武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永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成武县玉米淀粉厂”,实为成武县大地玉米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成武县工业园区,1998年12月投产,主要原料为玉米,主要产品为玉米淀粉,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建有硫磺燃烧炉两台,将燃烧后产生的SO2气体制成亚硫酸,用于玉米浸泡。硫磺炉废气采用碱式喷淋和高压电离处理设施,硫磺炉燃烧工段采取了全封闭措施,并安装了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硫磺炉燃烧间(钢结构)房顶有3处破损,封闭不严,厂界有气味。 2.企业对生产车间进行封闭,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了加装隔音罩、防震垫等措施。玉米粮仓料口提升机和玉米流经管道采用隔音板和隔音棉进行全部密封。生产区厂界院墙采用隔音板进行隔音,在原院墙高度的基础上加高3米隔音板。对生产车间所有门窗进行维护加固及封闭处理,生产车间、粮仓风机出口安装消音装置。 3.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封闭管道排入企业内部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城区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信访件反映的“一到阴雨天,就向路上排放废水”问题,是因成武县乐成河清淤,该企业雨水排放口被封堵,该企业地势较低,近日下雨时积存了大量雨水,企业进行应急防汛排涝,用水泵从厂区内外排积水。 4.9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产生的SO2气体和厂界噪声进行了监督性检测。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结果为:有组织SO2平均排放浓度为16mg/m3;无组织SO2最低排放浓度0.036mg/m3,最高0.044mg/m3,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夜间噪声:北厂界49.6分贝、东厂界49.8分贝、南厂界45.5分贝、西厂界48.9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部分属实 成武县人民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永昌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责令该企业对硫磺炉燃烧间房顶3处小面积破损立即进行修复。 该企业已于9月14日完成对硫磺炉燃烧间房顶的破损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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