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检察院:用“惠心”解“心结”
“谢谢你们,多亏我今天先来咱曹县检察院了,我现在觉得气顺了。”日前,在曹县检察院信访接待室,五十多岁的信访人赵大姐看了曹县检察院制作的“惠心指引”信访指引手册后,对释法说理的检察官表示感谢。
家住曹县某乡镇的赵大姐与同村黄某因土地租赁发生纠纷,地面树木被黄某砍伐,因具体案情复杂,尚需进一步调查,派出所民警出警后没有立即决定是否立案。赵大姐觉得是黄某伙同派出所欺负她,怒气冲冲地来到曹县检察院讨个说法。可案件还在调查阶段,公安机关没有决定是否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没有管辖权。大姐一听炸了锅,觉得检察机关是在糊弄她。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而公安机关尚未对刑事控告或报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应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您的案件公安机关还在调查中,您再等一等,我们都是老百姓的政法队伍,一定会给您一个说法。”接访检察官刘惠给赵大姐倒了杯水,随手拿出“惠心指引”信访指引手册,告诉赵大姐这是法律规定,如果公安局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了不立案决定,可以拿着不立案决定书来检察院,检察机关再受理;如果公安局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检察院也可以要求公安局书面说明逾期不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理由,对其进行监督。
像赵大姐这样的情形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在曹县检察院信访接待室上演。在日常接访工作中,相当一部分信访案件正是因为信访人对法律的不熟悉,甚至不知道相关法律规定的存在,按照自己心中的执念一次次上访,如果不在初访阶段解开信访人心里的“疙瘩”,很容易造成重复信访。
因此,在初信初访的办理上,曹县检察院紧紧扭住“事要解决”这个核心问题,大力推行“一次性解决法”,制作“惠心指引”信访指引手册,内容主要包括控告申诉一般规定、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民事诉讼监督四大部分,涵盖日常控告申诉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流程规范和回复时限,以更加直观、便民的形式释法说理,实现初信初访“零反弹”的最佳效果。
“像赵大姐这样的初访群众大都是带着信访诉求而来,并且是比较理性的,是妥善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这就要求一定要舍得花时间、花精力,耐着性子把群众的诉求听清楚,从群众的倾诉中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原因经过搞明白,让群众由衷地感到进对了门、找对了人,把信访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无论来访群众提出的诉求合法合理与否,都要依法依责作出明确的处理决定,对于不合法不合理的信访诉求,告知来访人坚决不予受理,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信访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做到办一件、清一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避免‘旧账翻新’。”曹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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