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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东明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 王付胜 刘汉功 记者 彭传军)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日前,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聚焦服务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方便潜在投标人获悉招标项目信息,提前做好投标工作准备,确保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

据了解,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适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及与其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此类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应当先行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发布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发布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或招标人)项目批准文件文号、主要建设内容、合同预估金额、招标内容、招标方式、拟交易场所等内容。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交易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招投标活动更加阳光、更加公正,有利于交易环境更加优化,确保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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