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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检察:“梧桐”树下植沃土

日前,曹县检察院与第三方组织前往某木业公司开展企业合规整改和考察评估。

这是该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2022年,曹县检察院着力打造“法治梧桐”赋能营商环境业务品牌,明确标准、树立标杆,持续提升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的贡献度。

曹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继民介绍,“法治梧桐”赋能营商环境,寓意为: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通过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积极作为,赋能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动能,实现安商惠企和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该院积极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分工落实机制,明确19项具体服务措施,列出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多点推进,有序实施,提高工作实效。健全外部联动配合机制,与该县工商联、法院、公安局等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增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

2022年6月,该院联合该县工商联召开检察官与企业家对话会,邀请12家民营企业负责人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通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当好“法治参谋”。

此外,该院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主动融入中心发展大局,不断提升服务民企精准度,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持续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日前,某公司两名员工因琐事发生争执,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虽然是员工个人普通刑事犯罪,但也显示出企业对员工开展法治教育及日常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该院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并未就案办案,而是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建议该公司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法治教育,助推企业稳步、健康、高速发展。

同时,该院依法惩治涉企犯罪,坚持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和企业家人身权等相结合,依法批捕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18人,震慑犯罪、维护稳定、净化一方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起诉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6案11人。

日前,该院办理的张某某、刘某某销售假冒山东省著名商标注册商标商品案,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发力,严惩被告人的同时,责令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0万元。“感谢检察机关,帮我解决了难题,为我们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企业负责人郭某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2年7月,该院副检察长王保军与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前往社区矫正对象担任负责人的某民营企业走访调研。该社矫对象表示,其在当地和外省均有企业,在接受社区矫正后,办理外出请销假手续流程较慢,有时耽误商务行程,影响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座谈,会签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管理办法,建议简化外出请销假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检察机关对审批流程开展同步监督,积极为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张继民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释放活力的“稳定器”,打造“法治梧桐”赋能营商环境业务品牌,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曹县检察院将紧跟上级院安排部署,持续抓好措施落实,着力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关爱民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 麻双迎 记者 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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