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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干戈 省“费”减“累”更便民

本报讯 (通讯员 周莹莹 记者 胡德光)日前,巨野法院柳林法庭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原告王某某诉称,其将回迁的房产贴瓷砖工作交给被告李某某、陈某某进行施工,原告购买了瓷砖,被告在施工后,瓷砖大面积脱落及地砖多处空芯,给原告造成损失,该房产至今无法入住,经与被告多次协商,未达成协议。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因装修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暂定10000元。

本案在诉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但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原告更是提出评估申请,要求对申请人的房屋因被申请人贴砖脱落造成的重置损失进行评估。

承办法官考虑到,一纸判决容易,案结事了不易。本案标的较小,通过专业机构鉴定不但耗时耗力,还会增加诉讼成本,最后可能得不偿失。于是告诉当事双方,坚持诉讼并不能达到他们想要的结果,“和则共赢,斗则两伤”,只有带着诚意坐下来好好协商,才能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把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

其间,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耐心细致的劝说与调解,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释法析理,找准双方的矛盾点、分歧处,对症下药,终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原、被告双方最终各退一步,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当庭支付原告各项损失12000元。

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因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业主在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应明确工程标准,尽可能细化约定,固定品牌、型号及替代品。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的监督,如遇到质量问题,及时做好证据留存,便于后期理赔。作为施工单位,应坚守诚信经营理念,签订合同时做好解释、说明、提示工作,将可能产生的增项及预估价格提前告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严把质量关、施工进程,出现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做好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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