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灵活工作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输入、扩散和蔓延,我市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十二条意见》。
意见提出,实施灵活工作方式,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每天确定1名领导干部及部分业务工作人员到岗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不离岗串岗,不聚集聊天。窗口服务单位可启用网上办理方式。
进一步严格会议活动审批,全面减少会议活动,从严控制参加人数。除疫情防控会议外,对拟定的综合性或专项工作会议、报告会、论坛、展会等活动,一律暂停、推迟或取消。
各类企业原则上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其他相关生产经营性企业除外。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高等学校、技师学院、中职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
各单位省外返菏人员,自到达菏泽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主动向所在社区申报,同时向所在单位申报备案。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暂停或取消一切社会大型公众聚集活动,严禁公务人员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等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各类物资特别是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储备力度。进一步做好生活物资保价稳供、预期引导和煤电油气运供应、价格监测管理等工作,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行为,确保市场稳定。
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强化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医疗和生活保障。对居家隔离人员要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加强隔离控制和精准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要强化筛查、医学追踪、预检分诊和转诊,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医护人员需求。
市、县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及其他慈善组织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管理,规范分配使用原则和程序,严格有关纪律要求,及时对外公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各交通站点要切实加强交通组织、疏导和秩序管控,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城区主要出入口的关闭开启要及时向社会发布。
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有效措施及工作成效,普及防控知识,推广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及时做好疫情信息公开、政策宣传解读、社会心理疏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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