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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这些条件 可办理健康通行卡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 冯 锴) 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通告》,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保障在鲁人员顺利出行,确定实行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
据了解,办理健康通行卡的条件为,在山东省境内居住、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未满14天的;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申请人自行申报个人健康相关信息,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后生效。
本省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离鲁人员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据悉,申报表可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健康山东微信公众号下载。健康通行卡尺寸为A6(105mm×148mm),由各地自行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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