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万元!补贴这些企业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近日,菏泽市出台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春节期间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将获一次性用工补贴。
一次性用工补贴适用对象为:菏泽行政区域内,春节期间(1月24日至2月9日)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根据规定,县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名单由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供给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批下发,企业所在地负责落实。涉及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企业,由企业所在地负责。企业开工时间、在岗人数由企业所在地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审核确定。根据规定,自企业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示和补贴发放工作。
具体补贴办法为:根据1月24日至2月9日期间企业在岗人数,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我市第一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包括菏泽天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
另外,根据规定,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复工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每新吸纳1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吸纳就业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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