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广告

下一版>

-- 牡丹晚报 -- 版次:[新闻●广告]

京沪明确境外回国人员 新冠肺炎就诊费用

日前,北京和上海两地就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诊疗费用问题作出回应。

在1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提出的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作出回应。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

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北京市还将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进一步的对接。

而在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也对此问题做出了回复: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上海将与国家政策做好衔接。


上一篇:中国福彩
下一篇:疫情下的求职季, 他们从“云招聘”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