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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变“客车” 违规受处罚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 本报通讯员 陈培勇)3月16日9时40分许,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单县北环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上载满了人,原来这些人都是去打工的,图方便而坐货车。目前,民警对货车司机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据了解,当天,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单县北环路巡逻时,远远看到前方一辆白色的轻型货车上,坐着一车人。巡逻民警上前拦截。经检查,这辆号牌为京AC***6的轻型货车的驾驶人名叫庞某某,车上共10人,其中有8人坐在了车厢里。
经询问,这些乘车人都是庞某某在单县终兴镇雇的工人,去单县徐寨镇打工,为图方便,就自己驾驶着这辆轻型货车将工人拉往徐寨镇。巡逻民警将乘车人疏导离开现场后,将庞某某带至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庞某丽因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单县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货车作为一种运输车辆,并不是用来搭载乘客的,货车后车厢也并未设计搭载乘客的各种安全措施,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突发事件,仅靠双手根本无法固定自己的位置,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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