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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摆摊”,宣传《民法典》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7月31日,成武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摆摊”这一社会经济热点,于群众下班后的集中时间段,以“摆摊位”、发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在蓝水湾文化广场开展《民法典》宣传,并接受群众咨询,场面十分热闹。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离婚了孩子归谁?财产怎么划分?出现家暴怎么办等等一系列问题都能在《民法典》找到答案。”在宣传中,青年干警陈海燕、刘中原等对《民法典》的产生、意义进行讲解,并以实际案例向群众详细讲解宣传关于物权、婚姻家庭、继承权等各方面的知识,鼓励群众积极学法用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民法典》真正地走到群众身边、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据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次,展出知识展板6块,悬挂横幅1条。下一步,成武县人民法院还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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