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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拒不还钱,法官出面案件和解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通讯员 郅 硕)9月13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巨野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执行和解中心成功和解两起申请执行案件,为两位申请人成功讨回了餐饮伙食费、工资共计40余万元。

原来,被申请人孙某在青岛平度市承包工程期间,6年间拖欠田某餐饮伙食费本金7万余元加利息共计11万余元,拖欠工人孙某工资30余万元,并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偿还欠款。田某和孙某多次催要欠款无果,无奈之下将孙某诉至巨野县人民法院。该法院依法判决孙某偿还田某和孙某欠款。但法院判决后,孙某并未按时偿还欠款。后田某和孙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过两名申请人同意,两案件被分到了执行和解中心。

该法院执行和解中心员额法官李龙分析了本案的案情后,多次采取“背对背”谈心等方式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待双方尖锐的矛盾较为缓和后,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沟通。

“我没钱!逼急了我一分钱也不给你!”在一开始的沟通过程中,被执行人孙某情绪激动,态度恶劣,甚至拍桌恐吓两位申请人。

“我们知道你家财务状况确实存在困难,但这不是你欠钱不还的理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不容易,人家两名申请人更难。今天让你来,是商量一个解决的办法,否则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孩子参军就业都有可能受影响……”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孙某的对抗情绪逐渐软化,同意分期履行偿还欠款,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名申请人对和解结果十分满意,并制作一面锦旗赠与李龙法官,以表谢意。

据悉,巨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中心通过“多元和解模式”,着力发挥法院柔性执行力量,突出简易案件快执快结,提高执行效率。同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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