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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起, 市区6条道路725个停车泊位收费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山东惠菏智慧停车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关于菏泽市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显示,4月16日起,菏泽城区华英路、永昌路、振兴路等6条道路725个停车泊位开始收费。

据悉,该《公示》涉及的菏泽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时间为7:00(含)-20:00(含),夜间免费时段为:20:00-次日7:00。收费标准为蓝牌汽车、四轮电动汽车3元/车/小时,黄牌汽车6元/车/小时,半小时内停车免费;超过半小时开始计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以此类推。车辆需在收费时段按箭头指示有序停放,应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车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临时停放免缴停车费外,其它车辆均须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备注:机动车辆泊位停车所需支付的费用为泊位资源占用费,其性质为城市公共资源的有偿使用费用,不包含车辆及财产保管费)。

据悉,市民停车需缴费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微信搜索并关注创泰好停车公众号,绑定车牌号码后即可缴纳停车费;下载“好停车”APP并注册完成后即可缴纳停车费;现场微信、支付宝、APP扫一扫收费小票下方二维码即可缴纳停车费。

在公共停车泊位内停放并产生费用的,车主需及时缴纳停车费,逾期未缴纳停车费的,将来可能会影响车主个人信用信息,数额较大且未缴纳的会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缴。

据了解,本次实行收费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范围是市华英路、永昌路、振兴路、丹阳路、八一路、康庄东路路段,具体范围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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