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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被投诉“公车私用” 背后的故事却很暖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 4月17日11时许,菏泽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接到一个投诉信息单,内容是民警马兆龙“公车私用”。接到投诉后,高速交警很是重视,立刻对其驾驶的警车轨迹进行查询,发现马兆龙没有公车私用,而是在高速上救助了来自青岛的孕妇及其家人。

4月17日10时许,菏泽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马兆龙接到群众报警,在济广高速228公里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需要紧急处理。

马兆龙立即赶到现场,看到事故车辆安全气囊已经弹出,情况比较严重。车上其中一位乘客是孕妇,因事故发生而引起身体不适,其母亲也受到了撞击,急需送往医院救治。于是,马兆龙便驾驶警车带着这名孕妇及其家人紧急驶出高速。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当天马兆龙竟收到一条投诉。投诉信息单显示4月17日11时,他驾驶警车拉载家人“公车私用”。

看到这样的投诉,马兆龙感觉诧异又委屈。菏泽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民警经对其所驾驶警车的轨迹查询发现,马兆龙当天送完受伤的孕妇,紧接着又返回高速路面处理了一起更严重的交通事故,并没有做出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

“这样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所以我就没向上级汇报,收到投诉,确实让人有些难受。”这次投诉事件让这个硬汉第一次感觉委屈,“在送完孕妇之后,我又紧急返回高速,救助了一名左腿大量失血的济宁驾驶员,中间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更不可能见到家人了。”马兆龙哽咽了一下,接着说:“有些市民以为我们只处理各种交通事件,但我们也会救助需要帮助的市民。这次投诉只是一个小插曲,今后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就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马兆龙接到电话,是4月17日他救助的济宁驾驶员的家属打来的,他们制作了一面锦旗,准备从济宁赶来送给马兆龙。

随后,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电话联系了青岛孕妇的丈夫都先生,他介绍说:“事故发生后,交警出警很快,很负责任,看到我妻子不适、母亲受伤,赶紧让我们坐警车去医院。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位交警叫什么名字……菏泽交警真是好样的!”

据菏泽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林波介绍,马兆龙是全省十佳交警,也是菏泽交警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民警。“马兆龙副大队长平常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连续多年节假日没有休息。每次遇到重大、疑难交通事故,他总是迎难而上。”林波说。

据统计,从2008年,马兆龙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处理简易道路交通事故8000余起,一般程序案件500余起,无一复核、上访,一直保持“零投诉、全满意”的办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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