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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付出所有,为何换不来你的真心?

倾诉人:大志,男,35岁

整 理:敏静

“我和女友小婷相识于社交软件,由于彼此十分投缘,见面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两年间,我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她,并为她花光了所有积蓄,可她却不领情,于几个月前向我提出分手。我至今仍对这段感情充满留恋,通过各种方式去联系她,可她却走得毅然决然……”12月21日,大志拨通了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的电话,讲述了两年来的感情经历,希望曾经的女友给自己一个说法。

与她恋爱一年多,我花光了所有积蓄

两年前,我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小婷。当时,我们两个都是离异状态,通过网络聊天互生好感。相识一个多月后,我主动约小婷见面,她答应了。 小婷长得并不漂亮,且身材微胖,但这并不影响我对她的感情。那时,我们心灵相惜,总有说不完的话,我甚至找回了初恋般的感觉,还暗自发誓,一定要对小婷好,只要她开心,我就开心。 小婷收入不高,花钱却大手大脚,没钱时就使用消费信贷产品“蚂蚁花呗”,预支额度,先消费,后付款。为了满足她的日常开销,我每个月都要补贴给她很多钱。

虽然我并不认可小婷的消费方式,但由于自己不能时常陪在她的身边,便希望通过给小婷买东西或者转账这种方式来弥补缺憾,无论她要多少钱,我都会毫不犹豫地转过去。恋爱两年,我为她花光了所有积蓄,在穷困潦倒时还想尽各种办法为她转钱,因为,我已把小婷视为自己的全部,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

提结婚总被拒绝,我们以男女朋友相处

相处两年,我和小婷一直处于异地恋,我在外地打工挣钱,她在菏泽工作。但我明白,情侣之间不能离得太远,所以,为了维系自己和小婷之间的感情,无论再累再忙,我每个月都会抽时间到菏泽看她;她也十分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恋爱期间,给我留下了太多难忘的记忆。 我爱小婷,想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便主动带她见了父母,也曾多次去看望她的家人。在我的心里,小婷已经是我的妻子,我们迟早要成为一家人,所以,我也曾多次向她提出结婚。由于小婷之前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内心的创伤还未完全恢复,每当我提出结婚时,都会遭到她的拒绝,于是,我们一直以男女朋友相处。

全身心付出却被甩,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我发现,恋爱这两年,我和小婷在日常相处时几乎不吵架,感情也特别好,但每次小婷问我要钱,我若不给或者给得不及时,她就会跟我吵架。为了避免争吵,我总是尽可能地满足小婷的需求,但是,我的收入远远满足不了她的开销。 几个月前,小婷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她给出的理由是“我们不合适”。我感觉自己有点冤,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人抛弃了,于是就到菏泽找她。然而,由于频繁地发生争执,她拉黑了我的电话和微信,也搬了家,我再也联系不上她了。 我不明白,自己全心全意地付出,却没有换来她的真心,到底做错了什么?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律师视点

可以相爱,但不能拼尽全力

□韩光玲

男女之所以相爱,绝大部分是灵魂层面的相互吸引和彼此倾心,当然,也离不开对他(她)举手投足之间的爱恋。爱一个人,可以付出全部真情,但也要理性对待爱情,若一味地失去自我去跪求,或者是不计后果、飞蛾扑火似地去爱,激情过后,若对方不甘承受你的平淡或其他,最后便留下你一个人的六神无主,深切体会到由相爱到分手的五味杂陈。 恋人之间如何正确相处,作家舒婷的爱情诗《致橡树》已给出答案:“……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过,我们都相互致意。你有你的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我有我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诗中的“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才是让爱情永葆青春的砝码。 大志和小婷的爱情,开始于心灵相惜,相处在大志给小婷的源源不断的物质供养基础上。大志虽然不认同小婷在花费上的不切实际,却一味地满足其不合理的需求,以为这样,将来就可以长相厮守。直到大志花光了所有积蓄,再也无法满足小婷对金钱的孜孜渴求,对方才露出庐山真面目。小婷好像不是在寻找爱人,而是在寻找一位能给她提供长期饭票的异性而已。

靠金钱维持的爱情关系,当金钱不再时,貌似很美的爱情也瞬间变得狰狞起来。大志之所以一直相信小婷对他是真爱,是因为在相处中,只要不谈钱,两人感情就一直很好,这也许是大志为这个“爱人”自愿掏干腰包的内在动力吧。 两人能相爱一场,是因为大志满足了小婷对物质方面的大手大脚,这样的爱情,分手肯定是最终的结局。若是小婷借用爱情,不断索取大志的金钱,这种行为,我国《民法典》1042条之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已明令禁止。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若是大志给小婷的财物数额不菲,大志可依法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他提供的证据情况,要求小婷酌情返还;若是小额的,是赠与性质的话,法院一般就不支持了。建议大志统计一下转账给小婷的具体数额,然后再决定是否起诉。 对于女性,若自己不确定能与相处的异性进入婚姻,彼此之间就不要掺杂太多的物质成分,更不能打着“爱情”之名,不断向对方索要财物,否则,分手之后,不但要收拾心情,而且要捡起一场不必要的诉讼。 爱情,是千百年亘古不变的话题。有人说:“人生太长,还好有爱情相伴。”这也道出了爱情的烂漫美好和对我们人生的重要性。所以,若你在茫茫人海中,遇到能与自己携手终生的人,一定要理性、真诚相待。相爱时,要相互尊重,即使再深爱,也要考虑彼此是否适合:若是你拥有一双爱穿平底鞋的脚,就不要奢望踩着高跟鞋的美好。 爱情和婚姻,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无论你是站在爱情的高峰,还是处于低谷,都不要失去自己独一无二的风姿。你若失去自我,就无法欣赏到世间的万般美好! (作者系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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