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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入狱仍不思悔改,他这次又盯上了路边汽车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定陶区冉堌镇的陈某曾因盗窃罪四次被判刑,而他仍不知悔改,近期又走上了盗窃的道路。这次,他砸了多辆路边停放的车辆窗户,盗窃车内财物,结果又被民警抓获。

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开发区公安分局了解到,5月10日,警方接到辖区多个小区业主报警称,多辆停放在小区外路边或广场的车辆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接到报警后,丹阳派出所联合分局合成作战中心、视频侦查中心等多警种展开侦查。

经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结合“天网”视频分析比对、核查追踪,警方很快发现一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视频追踪,办案民警迅速完整刻画出其作案和活动轨迹。5月11日早晨,民警一路追踪至定陶区冉堌镇,将刚回到家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经查,陈某于2009年至2019年,先后4次因盗窃罪被判刑。近期,为了“弄钱花”,便盯上了路边停放的车辆。5月10日凌晨,他来到菏泽城区,在市滨河路、和平路、华英路等路段,先后砸碎6辆汽车车窗,盗窃了车内放置的800余元现金。

警方提醒,砸车窗盗窃案件中,犯罪分子并非盲目砸车,而是选择车内有明显财物存放的车辆实施作案,如车内有包、衣物等物品的车辆往往容易成为他们的作案目标。因此,车主停车时,车内一定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即便没有贵重财物,包、衣服等物品也不要放在车内,以免引起不法分子的注意而遭受财产损失。

此外,还有一类不法分子,他们不砸车窗盗窃,而是通过拉车门“碰运气”,一旦遇到忘锁车门的粗心车主,他们便会进入车内实施盗窃。因此,车主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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