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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诉求,优先选择无接触方式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艳粉)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7月27日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信访群众优先选择无接触方式反映诉求。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信访群众优先选择无接触方式反映诉求。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信访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涉及诉讼审判类信访有如下方式供选择:

信件方式:请邮寄至菏泽市牡丹区中华东路1399号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邮编:274000;

网上信访方式:1.登录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点击注册并选择“申诉”;2.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站,点击注册并选择“我要信访申诉”,提交申诉材料;3.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山东微信小程序,点击注册并选择“网上信访”。

电话方式:立案二庭0530-5321080(案属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曹县、单县法院);立案二庭0530-5321089(案属成武、巨野、郓城、鄄城、东明法院)。

涉及执行类信访可以通过信件方式或电话方式。信件方式:请邮寄至菏泽市牡丹区中华东路1399号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邮编:274000;电话方式:执行局办公室0530-5321052;0530-5321506。

涉及违法、违纪类投诉举报可拨打监察室电话0530-5321072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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