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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350元,居民医保今起缴费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霈)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将于9月1日正式开始,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1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350元/人。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菏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将于9月1日正式开始,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

参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一个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住院待遇、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及医疗救助。

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疫情期间,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将平时最长2个月的用药量延长至3个月。医保支持医疗机构根据病情开具长处方,减少病人来回奔波。

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各统筹区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

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基础上,需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保障。

医疗救助: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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