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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社会组织 获评省“标杆”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艳粉) 12月8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省民政厅近日公布“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我市4家社会组织入选。另外,我市14家社会组织入选“菏泽市社会组织标杆”。

据了解,我市入选“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的社会组织分别是菏泽市保险行业协会、菏泽市流通业供应商商会、成武县志愿者协会、菏泽市曹州历史文化研究院。

日前,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标杆”选树工作。经社会组织自愿申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民政部门推荐,市民政局审核,确定4家市管社会组织和10家县区社会组织为菏泽市社会组织标杆。他们分别是菏泽市税务学会、菏泽市商贸企业商会、菏泽市女企业家协会、菏泽市李荣海艺术基金会、菏泽市定陶区天马义务救援协会、成武县苟村集镇中心敬老院、成武县特战救援志愿者协会、成武县志愿工作服务中心、单县斑马义务救援协会、单县同心圆梦爱心协会、单县义工协会、郓城县志愿者协会、郓城县闪电志愿救援中心、郓城县优汇志愿者协会。

社会组织标杆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将以社会组织标杆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旗帜下,自觉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走在前、开新局,为实现我市后来居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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