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出台“一稳三促行动”方案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5月15日,为进一步发挥就业对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的关键支撑作用,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我市研究出台《菏泽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推出一揽子政策和措施,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
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费优惠至2025年底
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民生头等大事,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构建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取向的经济增长方式,强化财税、贸易、产业、投资等政策与就业联动发力。
稳定实体企业吸纳就业。延续实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面向市场主体创新优化政策和精准服务,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以工代赈”扩展至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
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稳定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基层项目招募等规模,拓展企业吸纳、创业引领等多元就业渠道。实施“职引未来”“菏创未来”“青鸟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举办“山东菏泽-名校人才直通车”线上线下各10场以上,开展高校毕业生“筑基行动”。继续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募集岗位6000个以上,组织见习2000人以上。
积极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的以工代赈方式,全面扩展至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落实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返乡入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开展春风行动,保障农民工稳岗留工、返岗就业。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黄河滩区迁建居民就业帮扶工作,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
支持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允许以个人身份或平台集体申领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开展“一县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免费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即时快招”服务。
积极培养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
深化校企合作,实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继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一县一品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专项培训,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批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
加大高技能劳动者培养力度。持续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进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实施服务业就业扩容行动,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认定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优塑强一批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示范带动服务业吸纳就业。
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商业银行,为优秀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信贷绿色通道服务。创新实施“在外乡情贷”政策,加大对返乡创业者、在外“菏商”的扶持力度。
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实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按规定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培训。扎实推进劳务品牌建设,强化重点企业用工专员服务,定期发布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健全“招、育、留”全链条用工保障体系。
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优化参保结构,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确保按时足额发放。鼓励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市场工资价位,发挥指导调控作用。
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6.27万个
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力度。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6.27万个,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等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优先开展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就业帮扶,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就业帮扶,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把符合条件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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