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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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4月2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鄄 城 :

“网格化”监管提升空气质量

      本报讯 (通讯员 王文爽 房正 记者 焦同帅)日前,鄄城县富春乡通过网格化监管排查出352个污染源,并对不整改的企业采取警告、关停、取缔的措施,现已取缔4家不合格企业。今年以来,鄄城县通过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源,及时对污染现象进行督促整改,使境内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好转。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鄄城县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所有社区、自然村网格全覆盖,每个网格的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都要24小时对网格责任区不间断巡查,实时掌握各大气污染点源变化情况;各网格还联合环保部门对所有涉污企业进行相关知识讲解、引导,并通过板报、条幅等多种载体,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因工作进度迟缓导致影响全县大气污染治理整体进展的,因工作不尽责、推诿扯皮导致影响网格治理任务落实的,或对群众举报或者上级督办的大气污染问题不及时解决的,要根据相关规定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