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法治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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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6月1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男子租车后转手抵押 涉嫌诈骗被刑拘

本报讯 (通讯员 王荣花 记者胡德光)5月16日凌晨3时许,郓城县公安局陈坡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刘某报警称:其昨晚停放在家门口一辆北京现代轿车被盗。民警经详细询问得知:刘某于今年5月4日,通过朋友介绍在菏泽市某抵押公司以26000元的价格购买一辆黑色轿车。
   民警立即调取了案发现场及车辆行驶周边的监控,经过仔细甄别,发现该车于5月15日23时许被人开走,且该车被开到菏泽市某汽车租赁公司。民警顺线追踪,发现“被盗”轿车是由原车车主王某开走。民警找到王某,王某也承认此事,但称轿车从没有出售转让过,而是放在菏泽某汽车租赁公司向外租赁。
   办案民警经进一步侦查获悉,今年4月9日上午,此车被单县的张某以3000元价格从菏泽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走。当日下午,张某以朋友借钱将这辆车作为抵押,在菏泽某抵押公司以2万元价格抵押十天。到期后,抵押公司多次催促,但张某依旧长时间不赎车,随后,抵押公司便将此车低价出售给刘某。
   5月9日,张某所租轿车租期已到,其仍没有还车,租车公司又联系不上张某,于是通过GPS车辆定位系统对此车展开寻找。5月15日晚,该租车公司在陈坡乡某村找到该车,随即让原车车主王某将轿车开走。
   5月19日21时许,陈坡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菏泽某宾馆门口将张某抓获。经审讯,张某对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张某2011年因伙同他人实施盗窃被单县警方处理;2014年又因涉嫌诈骗他人车辆被成武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月9日上午,张某从租赁公司租车后,伪造了车辆手续,当日下午,到担保公司将该车抵押,骗得2万元现金后,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其自知难以偿还,随之逃匿。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郓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