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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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1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创建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

——市质监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侧记
      近日,市质监局印发《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化 “放管服”改革 打造“一次办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以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建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简政放权做好“减法”
   实行承诺发证、简化申报材料、缩短审批受理时限。《方案》明确,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除外)、企业名称变更等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发证,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许可发证。取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纸质“典型报告”,改为提交“典型报告”电子版和清单,由专家现场评审时确认;取消延续换证申请时需提交的纸质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的,受理窗口不再查验原件。
   《方案》提出,市质监局申请受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能马上办的即时办结;审批时限:特种设备许可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危化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其它事项审批环节一律缩短为10个工作日。
  优化流程提高效能
   简化审查内容、开展容缺受理、实施免审换证、实行“一企一证”。《方案》指出,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重点审查检验仪器设备、检验设施、环境条件和人员能力,除首次发证之外,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不再将内部管理制度作为重点关注项。除评审工作程序规定的终止评审情形外,其它问题的整改不影响审批进程。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由申请人约请鉴定评审改为审批机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鉴定评审。在开展容缺受理方面,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先行受理。对不影响实质性审查的误填信息,允许申请人做出书面更正说明,待现场核查时修正,由审查组现场确认;对受理后需要补充材料的,由直接负责审批的市局审批服务人员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时限。
   《方案》要求,对起重机械制造增项许可,实施免审换证简易许可程序。申请单位只申请起重机械制造增项许可,且申请的项目在原有许可的品种、级别、类别范围内,仅型号发生变化或额定起重量、跨度、高度、额定起重力矩等超出了原型号参数范围的,只要取得法定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即可以直接换发新的许可证书。此外,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按产品类别发证调整为按企业主体发证;将特种设备充装许可按“企业地址”发证调整为按 “企业主体”发证,由“一企多证、一证一审”调整为“一企一证、一企一审”。
  推进“一次办好”提升窗口服务职能
   《方案》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全部审批事项实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邮件告知、证书异地打印,信息同步查询、同步公开。同时,以网上材料为准,不再要求申请提交纸质材料。受理窗口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此外,市质监局选择第三方提供证照免费快递服务,先证后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行电子证书,申请人可在申报端自行打印证书。
   实行延时服务、改进现场评审、推进服务标准化。《方案》在提升窗口服务职能方面指出,该局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间提供延时服务,窗口负责人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为企业提供便利。评审技术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通过竞争选择服务机构,实行合同管理,技术机构对技术审查结果负责。评审技术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全过程记录,实行在线时效监督和在线评价。《方案》还要求,修订《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推行一次告知,做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同步公开,实现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记者 李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