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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0月1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莫为懒政找“借口”

□ 何 平
   “管得这么严,什么都不敢做了”;“规矩太多了,打击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干得多错得多,倒不如不干”……在有的党员干部中,这样的“奇谈怪论”时常出现。(9月21日中纪委网站)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模式,零容忍反腐败,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使许多违规违法的党员干部落马受审,其中也包括了一些“明星官员”、优秀干部,他们曾经是单位的行家里手,如今却弄得失去自由,让一些人产生了误读: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为了不做错,宁愿不做事。如今,涉腐的冲动虽然式微了,但不想做事的想法却浓厚了。
   身为公务人员,占着位子掌着权,每月领着可观的工资,岂能不为群众办事情?党中央之所以要反腐,就在于一些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让干群关系越来越远、越来越生疏。长此以往,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影响到党的执政根基,乃至国家的兴衰存亡。遏制党员干部腐败,压缩谋私“空间”,是党中央保持一颗为民之心作出的科学决定,对党、对人民、对党员干部,百益而无一弊。
   “好处”少了、“油水”没了,拿这些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借口,这是错误的观念所致。在这些党员干部眼里,自己上了班,做了事,手中有权,就想捞点好处,为家人谋点利益。殊不知,他们却忽视了自己的本分,忘记了工作的宗旨,辜负了人民的信任和组织的重托。既然选择了,就不能有怨言,如果不适应,也可以离开。
   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在岗一天,就要尽责一日。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讲,全面从严治党意味着只要努力干事创业,不断在业务上取得突破,就可能被提拔到更广阔的平台上施展才华。相反,如果碌碌无为混天过日子,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就可能被淘汰,成为“能下”的人选,或被组织召回“回炉改造”,甚至开除公职。因此,为懒政找“借口”真正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