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2月04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9]

我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新华社消息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