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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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5月24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11]

雨夜高速路上竟然“落”下一座房

本报讯(通讯员 张春秋)5月19日深夜23时左右,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在雨中驾车巡逻至济广高速郓城段319+700公里处,发现高速公路行车道上竟然多出一座“房子”。民警近前一看,原来是“小车拉大货”惹的祸:一辆号牌为鲁Q的小型普通货车存在严重超宽超长运输货物的违法行为,运载的移动板房因固定不牢发生脱落,破碎的玻璃撒满一地。
   移动板房掉落在行车道上,过往车辆如未注意,极易撞上,后果非常严重。万幸的是民警发现及时,并未引发交通事故。民警随即采取紧急措施,在障碍物后方300米处摆放反光锥桶并利用手电、警车警灯和警笛,警示后方来车减速慢行,并第一时间联系施救车辆。
   在等待救援车辆过程中雨势变大,执勤民警和辅警在大雨中警示、指挥过往车辆安全有序通过障碍区域,直到救援车辆赶到,对车辆施救并将其带离高速,道路才恢复了通畅。
   由于该驾驶员违反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将面临2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货车驾驶员:车辆上高速前一定要捆扎好车上的货物,且不能超载、超长、超宽,途中在服务区仔细检查货物,确保在高速公路上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