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看菏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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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9月25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大学嘉园南片区开始征收拆迁

10月7日开始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牛 腾) 为实施棚户区改造,牡丹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牡丹区2017-3号地块 (二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市青年路以东、清华园及大学嘉园以南、牡丹路以西、牡丹区2017-3号地块一期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为准)。
   房屋征收部门为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牡丹区城市开发征收服务中心,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为10月7日至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