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广告

下一版>

-- 菏泽日报 -- 版次:[新闻●广告]

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本报讯 (通讯员 孟 璇 高文文 记者 郑华伟)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净化农村政治生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7月7日,郓城县张营街道召开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工作会议,会议要求通过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行流程,加强对村级事务的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实现街道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参会人员在小屯村广场实地观摩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展板、廉政文化展板。在随后召开的张营街道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工作会议上,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对《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张营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敬来对“小微权力”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要求各村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张贴“小微权力”清单展板、分发“小微权力”清单书籍、号召群众关注建立了“小微权力”板块的街道微信公众号,通过推广“小微权力”清单实现“小微权力”阳光运行,做到群众办事有清单可依、干部用权有依据可查。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张云星表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是县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要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扎扎实实把工作干起来,确保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取得实效。

省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省派郓城县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吴斌表示,“小微权力”看似小,其实是大民生,各级干部一定要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四句话,在工作中通过“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运行流程,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从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通过今天的会,我深刻认识到我们村干部手中‘小微权力’真不小,党和政府的各项好政策,都要通过我们手中‘小微权力’落实到群众的身上。会后一定好好学习文件,在村里做好宣传,抓好工作落实!”会后,张营街道吴店村党支部书记孔令华深有感触地说。


上一篇:依托农贸市场 发展致富产业
下一篇: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