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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县宏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丰利达纸业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职工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原企业职工信息,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凡在原企业工作过的人员,需提交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凡是没有向清算组提供过个人身份证明的,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清算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备注有效联系方式。如逾期不报,因此造成无法保障职工权益的,由逾期不报者承担不利后果。

联系地址:原成武县物资局二楼

联系人:马卫国

联系电话:13953037976

成武县宏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

山东丰利达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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