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日报 --
版次:[新闻●广告]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淑芳代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上一篇:田荷秀:推进优质师资下沉
下一篇:共建共享菏泽“无废城市”建设成果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淑芳代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