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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享菏泽“无废城市”建设成果

本报讯 (记者 李若生)12月30日上午,我市召开《菏泽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权洪涛,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王玉东,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孙玉琛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无废城市”纳入我市“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

“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2022年7月,山东省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在全省16市全部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菏泽市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菏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权洪涛表示,《菏泽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2年12月24日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期将正式发布实施。《方案》编制成果共设置4类24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同时,《方案》提出了16项制度体系建设任务、8项技术体系建设任务、12项市场体系建设任务、10项监管体系建设任务、22项工程项目建设清单。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什么是“无废城市”?“无废”就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吗?我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是什么?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

对此,王玉东表示,“无废城市”不是指没有固体废物产生或固体废物完全资源化利用的城市,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方案》的实施可为“十四五”时期菏泽市固体废物管理提供重要纲领性指导,对促进我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对老百姓来说,固定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污染降低了,空气清新了,环境变好了,城市干净了,人民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必然会得到改善。

“无废城市”建设有五个突出亮点

“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实施范围为菏泽市全域,总面积 12159平方公里;实施基准年为2021年,目标年为2025年,主要有五个突出亮点。

孙玉琛介绍,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无废城市”建设总体工作部署,将“无废城市”建设和城市定位、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城市治理相融合。二是强化源头减量。《方案》统筹工业、农业、生活、消费等领域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收运、利用与处置管理需求,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三是提出系统理念。《方案》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治、全民参与原则,提出再生资源、市政污泥、绿色包装、建筑垃圾等生活源固体废物的管理及处置利用要求。四是强化风险防控。《方案》从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削减、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五是探索改革创新。《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与教育等手段设立了一系列创新措施,积极打造建设“无废城市”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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