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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让行政执法晒足“阳光”

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 去年以来,东明县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探索创新“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切实加大执法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让行政执法更规范更有序更阳光更透明。

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东明县制定出台《东明县“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确了“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职责任务、程序要求,同时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方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通过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检查,最大限度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努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执法一线监督。“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在文化、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等重点执法领域,采取召开座谈会、抽查执法案卷、随同一线执法等方式,对亮证执法、执法文明用语、执法记录仪使用、全过程记录制度、程序规范性以及执法文书制作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跟踪监督、评价总结和指导运用,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执法单位,要求限期整改落实,适时开展执法监督整改“回头看”,努力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助推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增强执法监督效能。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保障执法监督工作实效,东明县公开选聘了具有较高理论素质、专业法治知识、丰富实践经验的20名县级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和143名乡镇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实现县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全覆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随同参与“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紧扣执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政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有效发挥多元监督的优越性,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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