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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办实事得民心

本报讯(通讯员 刘淑芹 崔洪杰)不久前的一天,虽然新冠肺炎疫情阴霾不散,但郓城县黄安镇综合服务大厅内,民政办的工作人员正在为该镇郭垓村郭传珍网上办理低保救助手续。村支部书记郭远福口罩蒙着大半个脸,但从闪烁的眼神中依然可以看出激动和满意。非常时期,特事特办,这是郓城县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后,该镇接到的第一个救助对象,实施先救助、后补办手续、村委干部协助办理。

原来,今年50岁的郭垓村村民郭传珍,无儿无女,独自一人生活,患有精神疾病,劳动能力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病情加重,生活陷入困境。镇民政办了解到情况后,特殊时期简化办理手续,用身份证号为其申请低保,考虑到对象户行动不便,结合村委代为办理。

2019年底,郓城县积极响应省、市救助精神,大力推行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事务,调整、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加快部门职能转换,持续简政放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更快更好服务于广大百姓,贴近民生,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以来,特困人员和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乡镇街区在第一时间能够掌握对象户的经济情况,决定随时增补。对于因火灾、大病需要救助的临时救助户,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先行救助,直接发放现金或实物,保障困难群众渡过难关;一般困难群众,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开展救助。及时建立健全发放手续和台账,各乡镇街区设立临时救助备用金,专款专用,备用金一般不少于5万元。做好一站式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民政办与各村建立民政事务微信群,各村干部实时关注五保、低保和临时救助户生活情况,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尽量让他们少跑路、不跑路。民政工作人员及时入户调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当日完成申报、审批。今年1至2月份疫情期间,仅黄安镇就实施临时救助12户,为2户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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