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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债务人欠的债谁还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通讯员 郅 硕) 近日,巨野县人民法院速裁魏俊玉团队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欠债男子死亡,妻儿放弃继承权。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该男子的妻儿应以该男子的遗产清偿债务。
据邹某某诉称,2012年7月5日,借款人李某甲(被告高某华的丈夫,被告李某乙的父亲)从他这里借款3万元用于个人生意经营,期限一年。后经结算,本息合计金额9.9万元,由李某甲于2018年12月5日出具了借条一份,期限一年,到期后李某甲未归还。后李某甲因病去世。诉讼过程中,原告要求二被告以李某甲的遗产归还本息8.7万元。
庭审时二被告辩称,对李某甲向邹某某借款一事均不知情,现李某甲已去世,高某华和李某乙二者放弃对遗产的继承。如果欠账属实,同意用李某甲的遗产归还。
法院查明,借款人李某甲于2020年4月15日因病去世。生前与高某华共有房产一处,该房产已设定抵押和被法院另案查封,现为二被告居住。
一审法院认为,因放弃继承遗产不需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的偿还责任,但不能当然性排除二被告对遗产的代管人身份,二被告作为继承人仍然应当妥善保管遗产,及时对遗产进行清理和清算,并以遗产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最终,巨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男子的妻儿以男子的遗产向债权人邹某某清偿借款本息8.7万元。
4版//欠债男子死亡,妻儿放弃继承权,欠下的债应当由谁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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