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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来菏” 全方位接受“质检”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为保障公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有效,确保接种工作顺利进行,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流通质量专项检查。
在菏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组围绕新冠病毒疫苗储存、配送质量管理,详细查阅了疫苗出入库单据和台账、疫苗储运温度监测记录等资料,实地察看了疫苗储存温度、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全面检查了解新冠病毒疫苗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运输管理情况。经查,市疾控中心疫苗质量管理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供应的新冠病毒疫苗均在2~8℃温度环境储存。
检查组要求,市疾控中心要严格落实疫苗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储运管理,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应对措施,坚决杜绝出现疫苗超温问题,并按要求分发至各县区疾控中心,保障疫苗紧急接种工作顺利实施。
据悉,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菏泽市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派出督导组分赴11个县区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市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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