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晚报 --
版次:[新闻●广告]
货车抛锚高速公路 菏泽交警及时救援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 通讯员 庞 曼) 3月30日16时30分许,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菏宝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大货车抛锚在两条车道中间,如不及时拖离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于是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同时联系救援部门及时将货车拖离高速公路。
当时,巡逻的民警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中,并未开启危险警示灯,后方也没有放置三角警牌,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将车停在后方,并迅速组织人员摆放锥筒,做好安全警戒。
民警询问得知,该车行驶中突发故障,无法正常启动。为确保安全,民警帮助驾驶员联系了高速公路救援部门,并示意其到护栏外安全地带避险。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将抛锚货车拖离了高速。
菏泽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并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人员应迅速转移到护栏外安全地带,立即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
上一篇:万亩海棠花开,诚邀八方游客
下一篇:让伏羲尧舜文化薪火相传